选聘标准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7] - 公司评价审计费用报价时以满足要求的所有报价平均值为选聘基准价[9] 费用与期限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金额、定价原则、变化情况和原因[8]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0]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4] 人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8]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8] 选聘流程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或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可向董事会提选聘议案[12]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结果及时公示[6]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9] 续聘与改聘 - 续聘时审计委员会需评价,肯定意见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否定意见提请改聘[14] - 非年报审计业务由财务部择优选取会计师事务所[14] - 改聘提案审核时审计委员会应约见相关事务所并评价[16] - 董事会审议改聘议案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17] - 年报审计期间改聘需多流程决议并披露相关意见[17] - 改聘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需详细披露多项内容[17]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业务,审计委员会了解原因并报告,公司履行改聘程序[18] 监督与处罚 - 审计委员会应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及自身监督报告[12] - 审计委员会对选聘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20] - 对选聘违规及会计师事务所违规有相应处理和处罚措施[21]
佳士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