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东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治理 - 公司管理人员由1名总经理,3名副总经理组成[10] - 公司按规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内控环境[8] - 公司建立由股东大会等构成的内控架构[8] - 公司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等决策、管理和监督[10] 制度建设 - 公司制定人力资源和薪酬管理等制度[10] - 公司制定系列制度管理资金,确保专款专用[11] - 公司制定制度开展对外投资等控制[11] - 公司制定制度规范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13] 审计监督 - 公司设立审计合规部门,独立开展审计工作[8] - 公司监事会和审计部门检查内部控制执行情况[12][15] - 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独立评价并提改进意见[15] 内控缺陷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错报≥利润总额的10%[16]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的10%[16]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错报<利润总额的5%[16]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21][22] - 2023年12月31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24] 其他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报表相应总额100%[6] - 2023年度公司信息披露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4] - 公司将根据情况改进、充实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22] - 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24]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内部控制[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