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信息 - 公司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由董事会4月19日决定召开[6] - 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深交所网站刊登会议通知[6] - 现场会议于5月13日15:00在北京市朝阳区召开,由董事长管连平主持[7] 投票信息 -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5月13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9:15至15:00 [7] - 现场出席4人,代表325,700,829股,占比28.2633% [8] - 网络投票16人,代表6,168,934股,占比0.5353% [8] - 中小投资者18人,代表23,742,546股,占比2.0603% [8] - 出席共计20人,代表331,869,763股,占比28.7986% [8] 议案表决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4项议案同意股数331,218,963股,占比99.8039%[13][14][15][17]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股数331,277,563股,占比99.8216%,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23,150,346股,占比97.5057%[18] -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等3项议案同意股数331,277,563股,占比99.8216%[19][20][24] -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股数23,150,346股,占比97.5057%,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23,150,346股,占比97.5057%[21][2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股数331,277,563股,占比99.8216%,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23,150,346股,占比97.5057%[24]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同意股数326,191,329股,占比98.2890%,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18,064,112股,占比76.0833%[25]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股数326,191,329股,占比98.2890%,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18,064,112股,占比76.0833%[26]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股数326,191,329股,占比98.2890%,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18,064,112股,占比76.0833%[27]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326,191,329股,占比98.2890%,中小投资者同意18,064,112股,占比76.0833%[28] - 《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326,191,329股,占比98.2890%,中小投资者同意18,064,112股,占比76.0833%[3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331,103,963股,占比99.7692%[30] - 《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18,210,044股,占比76.6979%[31] -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331,277,563股,占比99.8216%,中小投资者同意23,150,346股,占比97.5057%[33] -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331,261,563股,占比99.8167%,中小投资者同意23,134,346股,占比97.4384%[34] - 《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331,277,563股,占比99.8216%,中小投资者同意23,150,346股,占比97.5057%[35] - 《关于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329,105,151股,占比99.1670%[36] - 《选举管连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330,801,564股,占比99.6781%,中小投资者同意22,674,347股,占比95.5009%[37] - 《选举刘诚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330,975,164股,占比99.7304%,中小投资者同意22,847,947股,占比96.2321%[44] - 选举张艳江为独立董事,同意330,975,164股,占比99.7304%,中小投资者同意22,847,947股,占比96.2321%[46] - 选举李侃为独立董事,同意330,975,168股,占比99.7304%,中小投资者同意22,847,951股,占比96.2321%[48] 其他 -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管连平、霍卫平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3]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小投资者反对股数为592,200股,占比2.4943%[18] - 张艳江、李侃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47][49] -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规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50][51]
东方国信: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