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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国信: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
东方国信东方国信(SZ:300166)2024-04-21 08:06

商誉减值测试 - 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一次减值测试[2] - 将商誉账面价值按公允价值或账面价值所占比例分摊至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4][6] - 资产组或组合出现现金流或经营利润恶化等状况表明存在减值迹象[10] - 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组合测试,再对包含商誉的测试,减值先抵减商誉[14] - 资产组或组合可收回金额取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现值较高者[14] - 采用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现值估计可收回金额时正确运用现金流量折现模型[15] - 未来现金净流量预测期原则上最多涵盖5年[16] 测试辅助与核实 - 利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辅助测试时,聘请有资格机构并关注评估要素是否相符[16] - 每年末对商誉调查,必要时聘请机构核实,单项减值重大时及时审批披露[17] 事项区分 - 合理区分商誉减值事项和业绩补偿事项,不以业绩补偿为由不进行减值测试[5] 信息披露 - 按规定在财报详细披露商誉减值相关重要信息[19] - 披露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相关信息,含构成、账面金额等[19] - 披露商誉减值金额时详细说明减值测试过程与方法[19] - 形成商誉时有业绩承诺的披露完成情况及对减值测试的影响[20] - 商誉源自多资产组或组合时分别披露相关信息[20] - 基于评估结果进行减值测试披露评估结果等信息[20] - 商誉金额重大时无论是否减值都详细披露信息[21] 制度相关 - 制度引用外部制度变更时自动适用最新政策[23] - 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2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