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宝: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结构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拥有6家全资子公司和3家控股子公司[16] - 纳入评价范围主要单位含公司本部及9家下属子公司[4] 内控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错报金额≥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5]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定量标准: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0.5%[7] - 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定性标准含董事等舞弊、更正已公布财报等[6]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定性标准含严重违法、重大决策不科学等[10] 制度建设 - 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合法性、全面性等六项原则[9][11] - 制定多项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会计工作准确可靠[19] - 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23] 业务管理 - 对各项交易业务实行授权审批与具体经办人员分离制度[18] - 对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采用一般授权,重大交易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19] - 对货币、存货、固定资产实行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抽查[20] 监督体系 -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和董事与高管履职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25]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查企业内部控制[25] -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等情况[25] 结果情况 - 2023年12月31日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 - 2023年度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重大缺陷[28]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27]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27] 其他情况 - 2023年度未发生任何对外担保事项[21] - 2023年度关联交易已履行必要审批手续[22] - 本评价报告于2024年4月1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