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宝: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对照表
委员会会议通知时间调整 - 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委员会例会通知时间从原五天改为三天[2][3][5] 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超二分之一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各委员会职责变化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现改为负责提名或任免董事等[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原职责增加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3] 审计工作相关 - 审计部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资料保存十年[7]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并出具报告[7] - 审计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由委员提议[8] - 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等保存十年[8]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7] -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内审报告对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董事会[7] - 披露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