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宝: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二分之一以上[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人选并提建议[6]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经理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9]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主任委员主持[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半数以上通过[12] 其他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