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环境: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信息问询制度(2024年10月)
南方泵业南方泵业(SZ:300145)2024-10-10 10:55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义务 - 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4] - 不得通过多种方式占用公司资金[5] - 质押股份时应考虑对公司控制权和经营稳定性的影响[6] - 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6] - 与公司交易应遵守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7] - 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7] - 严格履行承诺,变更承诺需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10] - 转让股份不得影响未履行完毕的承诺[11] - 不得通过多种方式影响公司人员、财务和业务独立[11][12] - 维护公司独立决策,保证机构独立和资产完整[13] - 买卖公司股份时,需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17] - 转让控制权应保证交易公允,兼顾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17] - 转让控制权前,需解决未清偿债务等问题[18] - 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涵盖重大信息范围等内容[20] - 不得获取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对其保密[23] - 公共媒体报道可能影响股价时,应配合公司披露[23] - 提供相关基本情况,配合公司披露股权和控制关系[23] 信息披露相关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出现特定情形,应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1] - 收购等信息披露前出现特定情形,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通知公司发布提示性公告[24] 制度相关 - 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7]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和修改[27]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7] - 制度规定与后续法律等冲突时依新规定执行[27] 其他 -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落款日期为2024年10月9日[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