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城演艺: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2月)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和突出主业、提高 公司核心竞争力需要而依法设立或收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包括 但不限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股 50%以上,或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 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应该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应依照本制度及 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二章 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