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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城演艺: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2月)
宋城演艺宋城演艺(SZ:300144)2024-02-08 07:4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信息披露行为,进一步增强公司透明度,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利益,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各分 公司、各参股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五)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主要包括: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 季度报告; (二)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