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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城演艺: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4年2月)
宋城演艺宋城演艺(SZ:300144)2024-02-08 07:4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各项规定,结合《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 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 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责任认定、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实 施责任追究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有责必问、有错必究的原则; (三)权力与责任相对等、过错与责任相对应的原则; (四)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各子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