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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城演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2月)
宋城演艺宋城演艺(SZ:300144)2024-02-08 07:49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 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前,应当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 止 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