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宋城演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
宋城演艺宋城演艺(SZ:300144)2024-02-08 07:4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