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城演艺: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2月)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 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 外投资效益,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营利或保 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对外投资指以下几种情况之一: (一)与他人合资新设企业的股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除外); (二)部分或全部收购其他境内、外与公司业务关联的经济实体; (三)对现有或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四)收购其他公司资产; (五)股票、基金投资(含委托理财); (六)债券、委托贷款及其他债券投资; (七)公司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