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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城演艺: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宋城演艺宋城演艺(SZ:300144)2023-09-28 08:3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 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赵雪璎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材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相关 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本次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聘任符 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程序 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