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6月13日核准首次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月8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2.16亿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2.16亿股,均为普通股[12] 股权结构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汕头市金刚玻璃实业有限公司持股3229万股,占比35.88%[1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香港)龙铂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17万股,占比22.41%[1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浙江天堂硅谷合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750万股,占比19.45%[1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67万股,占比8.52%[11]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股份总数25%[19]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1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相关规定,否则可起诉[20] - 股东对违规决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25]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31]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33][37]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4][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42]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7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8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和主持[82]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且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89] - 独立董事不属于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且不属于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直系亲属[89]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90]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包括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职工代表[107]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09]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98] -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连选可以连任[103] 信息披露与财务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110]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20%[111]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1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4]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22][128]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纸公告,债权人可在30或45日内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29][130]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34]
金刚光伏:公司章程(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