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银高科: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会议概况 - 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1月14日14:30召开,由副董事长张琴主持[6] - 会议召集于10月27日公告,召开经10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5]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10人,持股329,665,350股,占比34.80%[7] - 通过网络投票股东或股东代理人8人,持股3,225,377股,占比0.34%[8] 审议提案及结果 - 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等三项提案[1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占比99.99%,中小股东同意票占比99.42%[15] -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票占比99.99%,中小股东同意票占比99.42%[17][18] - 《关于重新制定<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的议案》同意票占比99.04%,中小股东同意票占比29.26%[20] 网络投票时间 - 11月14日9:15 - 15:00(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深交所交易系统)[14] 法律意见书 - 法律意见书涉及本次股东大会,11月14日签字盖章[23] - 正本数量为二份,无副本[24] -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为卢贤榕,经办律师为卢贤榕和史山山[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