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源迪科: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天源迪科天源迪科(SZ:300047)2023-12-11 08:32

制度修订 - 2023年12月11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议案[1] - 《公司章程》修订后董事会董事人数为5人至19人,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后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公司兼任,修订前为5家[6]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单位等任职人员及其亲属属特定关联人员范畴[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6]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8] - 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撤换;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8]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9] 关联交易与职权 - 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一定比例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5%以上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判断前可聘中介机构出报告[10]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部分需全体同意[10] 会议相关 - 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10] - 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部分事项需审议[12] - 应披露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 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3]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3]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资料,公司及独立董事至少保存五年[1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开会,公司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18]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不完整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8]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9] 审计委员会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更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1]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22] - 审计委员会成员提名可由董事长等推荐产生[22] -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连选可连任[23] -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定期和临时,定期提前五天、临时提前三天通知[23] - 专门委员会决议需全体委员出席表决,过半数通过有效[25] - 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包括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六项[29]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五项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0] 其他 - 专门委员会会议事务性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秘书组织完成[20] - 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意见及表决结果书面报送公司董事会[27] - 专门委员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按公司章程规定[25] - 修订后相关制度全文于2023年12月1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2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