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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峰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吉峰科技吉峰科技(SZ:300022)2024-04-09 12:09

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编号:2024-041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 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实行。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 租赁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