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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峰科技:关联交易制度(2023年11月)
吉峰科技吉峰科技(SZ:300022)2023-11-28 10:38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 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 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的 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为"《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吉峰三农 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由上述第 1 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由本条第(三)款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 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4、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 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