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轴B: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和一名不在公司领薪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经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6]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并提出建议[7] 考评流程 - 先由董事和高管述职自评,再由委员会评价,最后报董事会[10] 会议规则 - 特定情形下,主任委员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提前3天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