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和工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3年12月)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人数规定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未达前暂停职权[5]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例会提前7天、临时会议提前3天通知[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8]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18]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经理前1 - 2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3] - 快捷通知2日内未书面异议视为收到[17] - 工作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