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智教育: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9月)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独立董事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6]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7] - 股东会选2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8]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8] 独立董事补选 - 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等,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9] - 辞职致比例不符等,拟辞职者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0]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会一次,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8]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等资料至少保存10年[19]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会议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专门委员会职责 - 提名委员会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1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18] 独立董事津贴与风险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4] - 独立董事除津贴外不得获其他利益[24] - 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2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26]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