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9] 股东会通知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二十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期至少两个交易日之前发布通知说明原因,延期需公布新日期[15]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定后不得变更[14] - 公司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二个交易日[17]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股东会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主持[20] - 经现场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21] 股东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2] - 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2]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2] 投票权征集与制度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和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2] - 公司选举董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22] 决议通过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5]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7] 交易决策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提交董事会决策,达50%或一年内累计购售重大资产超30%提交股东会批准[33]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提交董事会,达50%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33]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提交董事会,达50%且超500万元提交股东会[33]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提交董事会,达50%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33]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提交董事会,达50%且超500万元提交股东会[34]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34]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34]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35]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无论数额大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35] 其他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9]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具体方案[31]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程序、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1] - 发行优先股股东会需就种类和数量等十一项事项逐项表决[23]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4]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决议,普通事项需出席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27] - 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应以决议形式,事项、权限、内容明确具体,不应授权董事会确定自身权限范围[35]
传智教育: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