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生物: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基本信息 - 2020年9月28日核准发行1500万股普通股,10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7] - 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0143956405Y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8400万元[7] 员工持股计划 - 存续期36个月,自草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告最后一笔股票过户至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9] - 截至2024年7月11日,累计回购股票263.58万股,占总股本3.1379%[10] - 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份额对应股票数量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1%[10][15] - 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比例分别为60%、40%[14] - 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194.70万股[14] - 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7.77元/股[14] - 2024年7月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征求意见[18] - 2024年7月2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18] - 2024年7月29日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认为有助于公司发展[18] - 需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9] - 涉及相关董事、监事在审议议案时已回避表决[20] - 融资时,存续期内参与融资须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22] - 与公司控股股东等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23] - 已在符合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相关文件[26]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具备实施主体资格,除股东大会审议外已履行必要程序[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