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构成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一名主任委员,在独立董事中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4] 任期与补选 - 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可连选连任[4]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职责与会议 - 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建议[6] - 每年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委员可提议临时会[8]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工作程序与细则 - 提名董事和经理人员有七步工作程序[10] - 细则由董事会制订生效,修改由委员会提,董事会审议[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