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天元股份天元股份(SZ:003003)2024-04-28 08:21

公司章程修改 - 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2] 股份收购决议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现应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股东大会表决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应将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4]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不得有偿征集,持股者应承诺大会决议公告前不转让[4] 股东大会召开方式 - 股东大会将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变更需提前两个交易日通知并说明原因[3] 投票时间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前1日下午3:00,结束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的公司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5] 董事任期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任期内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6] 董事撤换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独立董事出现该情形,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6] 委员会构成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1/2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6] 财务资助决议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非关联董事审议同意并决议[7] 董事任职限制 - 近36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近12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者不能担任董事[6] -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明确结论者不能担任董事[6] -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相关职务期限未届满者不能担任董事[6] 董事选举表决 - 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应分别进行[5] 计票监票 - 股东大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利害关系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5] 独立董事补选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8] 董事会人员构成 - 董事会中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1/2[9] 监事会人员构成 - 近两年曾任公司董事或高管的监事人数不得超监事总数1/2[9] - 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得超公司监事总数1/2[9] 利润分配表决 - 利润分配方案需董事会过半数(含2/3以上独立董事)、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9][10] 公司解散清算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10] 现金分红比例 -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9] 独立董事意见 -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有权发表独立意见[10] 董事会处理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意见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0] 章程修订结果 -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