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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新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7月修订)
宇新股份宇新股份(SZ:002986)2024-07-25 11:48

战略委员会组成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五名,董事长为委员之一[3] - 除董事长外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3]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特殊情况除外[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可现场或通讯表决,签字视为出席并同意决议[9]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不少于十年[9] - 工作组负责前期准备,提交提案[14] - 战略委员会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14]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