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新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7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召集人及任期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半数以上委员推举,董事会批准[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人数规定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选新委员,未达前暂停职权[5] 提案接收 - 接收3%以上股东董事、高管人选提案,1%以上股东独立董事人选提案[9]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3] 候选人建议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总经理前一至两个月提候选人建议和材料[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