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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4年04月)
华夏航空华夏航空(SZ:002928)2024-04-23 11:41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5][6] 关联交易类型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事项[11][14] 关联交易规则 - 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13]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17] 交易审议要求 - 审议关联交易要了解交易标的状况和交易对方情况[20] - 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评估[20] 特殊交易说明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成交价格相比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100%,交易对方未提供盈利担保等承诺,公司需说明原因等[18] 披露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24]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24]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除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外,还需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5]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8] 额度计算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等以额度计算,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30] 累计计算原则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与同一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规定[30] 委托销售规定 - 公司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除买断式委托外,按合同期委托代理费作为交易金额适用规定[31]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对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合理预计,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提请审议并披露[33]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34] 子公司规定 - 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披露标准适用本办法规定[36] 办法执行与修订 -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国家有关法律等规定执行,抵触时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8] - 本办法依据实际情况变化修改时,须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8]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9] -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0] 名单备案 - 公司应及时更新关联人名单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