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溢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
上市信息 - 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经核准首次发行295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 - 公司股票于2017年5月15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1] 章程修订 - 修订后的章程在发起人持股情况表格中增加【出资时间】列,出资时间为2014年2月28日[1] 股份收购 - 公司因章程规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部分情况可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 报告披露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3]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拟定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4] -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需研究论证相关事宜[4]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未提出现金分配预案需说明原因并在年报披露[4] - 年度股东大会可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等[4] - 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净利润[4] - 董事会根据决议制定具体中期分红方案[4]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且不违反法规[4] - 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等议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且经2/3以上表决权通过[5] 审核与监督 - 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 - 监事会监督利润分配政策执行及决策程序,特定情况需出具专项审核意见[5] 制度修订 - 公司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修订部分制度并更名《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7][8] 其他 -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6] - 备查文件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9] - 公告由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2月20日发布[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