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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宏泽:董事会决议公告
新宏泽新宏泽(SZ:002836)2024-04-28 07:44

会议情况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7位董事全部出席[2] - 多项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5][8][11][13][15][18][20][28][38][41][44] - 部分议案表决结果分别为5票、6票同意等[22][24][26][29][31][34] -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6][47] - 关联董事廖俊雄、黄贤畅、苏镜权回避《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48] 业绩与财务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23,093,87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1元,派发现金股利22,309,387.20元[17] -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36]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40] - 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15] - 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43] - 公司披露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45] 其他事项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6][9][12][14][19][21][33][39][42] -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 - 2026年)》审议通过,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50][51] -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通过[52][53] - 公司董事会发布公告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55] -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