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宏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财务内控 - 审计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2] - 公司于该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6] 相关责任 - 建立健全和评价内控有效性是董事会责任[3] - 注册会计师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重大缺陷[4] 报告信息 - 报告签字有陈链武等三位注会[10] - 报告日期为2024年4月25日[11]
财务内控 - 审计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2] - 公司于该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6] 相关责任 - 建立健全和评价内控有效性是董事会责任[3] - 注册会计师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重大缺陷[4] 报告信息 - 报告签字有陈链武等三位注会[10] - 报告日期为2024年4月25日[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