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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网宇达: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星网宇达星网宇达(SZ:002829)2023-12-27 23:58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8] 项目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1年,公司应重新论证[13] - 超最近一次募集计划完成期限且资金投入未达50%,公司应重新论证[13] 协议签订与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8] - 三方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10] 资金置换与使用 - 公司可在募集资金到账6个月内置换自筹资金[15]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5] - 闲置募集资金单次补流时间不超12个月[16] - 公司两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专户[8] - 超募资金应存于专户管理[8] - 公司每12个月累计偿债或补流不超超募资金30%[17]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净额10%,使用(永久补流除外)需董事会审议[18] - 节余资金达或超项目净额10%,使用需股东大会审议[19]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项目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年报披露[21]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并披露[29] 检查与监督 - 公司审计部至少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7]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并出专项报告[27] - 保荐或顾问至少半年现场检查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9] - 监事会有权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3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生效,修订亦同[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