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中设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2] - 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无重大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4] 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均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6]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重大、重要标准为错报达当年利润总额5%以上、3% - 5%[7]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重大、重要、一般标准按直接财产损失占净资产比例划分[13] 报告期情况 - 报告期内无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14] - 报告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