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鹭燕医药:公司章程(2024年5月)
鹭燕医药鹭燕医药(SZ:002788)2024-05-07 11:22

上市与股本 - 2016年2月18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3205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388,516,736元,股份总数388,516,736股[9][19] 股份管理 - 收购本公司股份部分情形需股东大会决议,部分经董事会决议[25] - 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24]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7]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2]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33]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大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37]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股票[37] 担保规定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3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担保对象、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37]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特定情形发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42]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日内发出通知[42] 提案与通知 - 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案,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7]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47] 会议通知与延期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47]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9] 表决与决议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62] 董事与董事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0]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76]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6] 专门委员会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79] - 提名委员会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8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81]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董事长召集,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8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和主持[8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3]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15] 不分配情形 -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高于80%、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负且绝对值大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时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20] 分红比例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21]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121] 其他规定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决议的股东[158] - 董事会可制订章程细则且不得与本章程抵触[158] - 章程以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为准[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