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立克:关于《公司章程》修订说明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 - 2023年11月29日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议案[1] - 修改事项需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4] 股东与董事规则 - 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质疑或罢免提议[2]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2]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10日内对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给出书面反馈[1][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3]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3] 信息披露 - 指定《上海证券报》等为信息披露媒体[3] 独立董事述职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