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视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待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 非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撤换;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4]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 利润分配 -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先审议,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且需说明相关事宜,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单独表决通过[6] - 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需说明留存未分配利润使用方案[7] - 发放股票股利要说明合理性与可行性[7] - 董事会未作现金分红预案需专项说明原因等[7] - 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审议[7][8] - 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前发表独立意见[7][8] 股利政策调整 - 公司调整股利分配政策,董事会提出议案,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意见[7] - 调整议案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7][8][9] - 董事会审议调整议案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8][9] - 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要详细说明和论证调整原因[9] 其他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做修改[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