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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视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真视通真视通(SZ:002771)2023-12-13 10:51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4] 提议与反馈时间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7][9]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9] - 监事会同意股东请求后应在5日内发通知[10] 提案与通知时间 - 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6]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7] 延期、取消与地点变更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7]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需在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发布通知并说明原因[19] 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1] - 监事会召集的股东大会,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时类似处理[21] - 股东自行召集的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主持人违规时经现场出席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新主持人[22] 投票权相关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5] - 股东买入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5] 表决制度 - 选举董事、监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表决权[25]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6] 决议与记录 - 股东大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27]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8][30] 方案实施与决议撤销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0]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1] 其他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3] - 议事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