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真视通: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真视通真视通(SZ:002771)2023-12-13 10:5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6月9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29日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20976.41万元[8] - 公司成立日向发起人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00%[16] - 公司股份总数为20976.41万股,均为普通股[17] -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16] 股份相关规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2] - 公司为员工持股计划等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应1年内转让给职工[22]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3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36] - 股东大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9] 担保相关规定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4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41] - 最近12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41]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41]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41]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3] - 拟以超过募集资金净额10%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4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99] - 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有关情况[95]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交易审批权限:购买或出售、置换资产和银行信贷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 - 30%[103]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交易审批权限:对外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 - 50%[103]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44]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47]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147]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51]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52]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财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报[14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65]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15天通知[166]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普通股(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等[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