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津药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修订 - 公司于2024年1月3日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召集人一名,在独立董事中提名,选举罢免报董事会批准[5]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8] - 选任前一至两个月提候选人建议和材料[13] 提名委员会会议 - 召开前三天通知,紧急时可开临时会议[15] - 半数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