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信息 -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5] - 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下午14: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8]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1,148,115股,占比49.9178%[10]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2,700,170股,占比48.0109%[11] -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447,945股,占比1.9069%[12] - 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0,020,331股,占比11.2906%[14]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多项议案表决中221,148,115股同意,占比100%;中小投资者股东50,020,331股同意,占比100%[17][20][21][22][24][25][26][28][29][30][32][33] - 《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9742961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中小投资者股东36195007股同意,占比100%[36]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2114711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1000股反对,占比0.0005%;中小投资者股东50019331股同意,占比99.9980%;1000股反对,占比0.0020%[40] 其他 - 关联股东何颉等7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23718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252%[36] - 《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投票同意[37][40] - 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42]
国光股份: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