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调整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 价格。 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满足 2022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不具备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同意回购注 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现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130.7796 万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审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 的持续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对上述人 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四、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独立 意见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