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大美食: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龙大美食龙大美食(SZ:002726)2024-04-15 13:26

董事会相关 - 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有权提议召开股东大会[2] - 提案涉及独立董事和中介机构意见,公司最迟在发通知时披露[2] - 被证监会或交易所限制任职期限内不得担任董事[2] - 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3]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3年,连续任期不超6年[3]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视为不能履职[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关联人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关联人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 - 专门委员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5]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5]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10年[5] 监事会与利润分配 - 监事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 -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5] - 4种情形及资产负债率超70%、现金流净额为负可不进行利润分配[6] - 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分红提案[6] - 监事会监督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情况[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