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福建金森福建金森(SZ:002679)2023-12-29 10:58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提名规则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会议安排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12] - 会议召开三天前通知全体委员[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决议与建议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以上通过[15] - 选举董事和聘任高管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交材料[10]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4]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解释修订权归董事会[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