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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国纪: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3月修订)
金安国纪金安国纪(SZ:002636)2024-03-08 08:1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二名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审计委员会选举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独立董事补选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辞职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审计工作汇报 - 审计部每季度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审情况[11]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4]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1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5]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