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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技术: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光启技术光启技术(SZ:002625)2023-12-05 11:11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三年十二月 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该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 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高效、有序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光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光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受股东大会委托, 负责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置、 召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董事 2 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 无民事行为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