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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玻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玻股份北玻股份(SZ:002613)2024-04-26 11:32

董事任职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6]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6] - 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7]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对公司和股东忠实义务期限为二年[9] -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12]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2]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建议股东大会撤换[10] - 董事任职期间出现不得担任情形,一个月内离职;半数以上董事出现该情形,经申请和同意,离职期限最长延三个月[6] - 董事候选人最近三年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情形,公司披露相关情况[5] - 七种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不能担任公司董事[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9]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监事会、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提前五日通知[23]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书面变更通知,不足三日会议顺延或取得全体与会董事书面认可[24] - 临时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24]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审议关联交易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9] - 董事会决议表决一人一票,不同决议矛盾时后形成的为准[29] - 董事会会议决议和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9][31] - 关联董事参加会议披露关联关系,审议关联交易回避,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0][31]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为单数且不少于三人,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是会计专业人士且至少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17] 其他 - 董事会对审议事项按规定董事数量同意方可通过决议[28] - 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当场宣读,非现场表决书面通知与会董事[32]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38] - 董事会会议记录含会议届次、时间等内容[34] - 董事会秘书安排制作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35] - 与会董事对会议记录等签字确认,有异议书面说明[35]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十年[35][36] - 董事会保证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36] - 本规则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38] -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