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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玻股份: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北玻股份北玻股份(SZ:002613)2024-04-26 11:32

审计会议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审计划和报告等[9]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9] - 内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审计划执行情况和问题[9] - 审计监察室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至少报告一次内审工作情况和问题[13] 审计计划与资料保存 - 审计监察室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审计划[10] - 审计监察室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审工作报告[10] - 内部审计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0年[11] 审计检查与评价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4] - 审计监察室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7] - 审计委员会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7] 内部控制责任 -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实施负责[4] - 重要内部控制制度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4] 审计重点事项 - 审计监察室应将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作为年度计划必备内容[10] - 审计监察室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8] - 审计监察室在重要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7] - 审计监察室在重要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7] - 审计监察室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19] - 审计监察室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19] 报告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根据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1] - 董事会需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1]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3] 违规处罚 - 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审计监察室提出处罚意见报公司批准执行[25] - 违反规定的审计人员,报请公司批准后可进行处分和处罚[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