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京电子: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修订稿)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二四年一月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上市保荐书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保荐机构"、"本保 荐机构")接受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京电子"、"公 司"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中京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东方投行及其指派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 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 ...